中国铝业公司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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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所属企业共青团组织状况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公司共青团工作信息交流,进一步规范公司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共青团工作信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自身特点,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团的建设服务,为基层青年服务。

第三条 公司团委对各单位团组织的信息报送实行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评价制度。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分(子)公司、研究院。

第二章 报送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公司共青团工作信息分为专题报告和消息两类。

(一)专题报告类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包括工作回顾、取得成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下年度(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对公司团委工作的建议意见等。

2.思想动态。主要包括团员青年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反映的建议和要求,以及团员青年对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思想倾向等。

3.团组织发展状况。包括各单位所属共青团组织、团员青年、专兼职团干部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等。

4.经验交流。团的自身建设和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阶段性成果等。

(二)消息类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主要工作动态。包括团组织贯彻落实公司党组、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和谐企业建设特色工作动态,专题活动及团的自身建设工作动态等。

2.党政领导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寄语等。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先进青年典型或先进集体的优秀事迹材料。

4.需要向公司团委反映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信息报送的方式及时间

(一)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实行年报制,每年报送两次。其中,年度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30日前,半年度报送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

(二)思想动态实行年报制,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各单位团组织可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信息,并拟写团员青年思想动态专题分析报告上报。

(三)经验交流实行约稿制,按照公司团委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

(四)主要工作动态实行即时报送制。报送可采用简报、快报等形式,内容要做到图文并茂。

第七条报送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生动。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言简意赅、文法规范、可读性强。信息中涉及的单位和职务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第八条对质量较高的报送信息公司团委将择优在公司网站“群团工作”栏目上登载,并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到《中铝信息》和团中央、中央企业团工委所属媒体上登载。

第九条信息报送程序:信息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报送内容原则上要经过本单位分管共青团工作领导审定同意后上报,涉及生产经营数据和企业重大事项的要经过本单位保密办审核。各单位团委需使用固定的邮箱报送信息,文本和照片统一使用word文档和jpg图片。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均应按期编号。

第三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条 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的考评采取季度通报和年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评以各单位团组织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采用率及特殊加分为依据。

第十一条 考评计分标准。

(一)按照报送内容及要求,完成共青团工作信息上报并符合要求的,消息类信息每条记1分,专题报告类信息每件记3分;

(二)被公司网站“群团工作”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被《中铝信息》采用加2分;

(三)经公司团委推荐到团中央、中央企业团工委有关媒体,并被采用的每件加3分。

第十二条 每季度末,公司团委将对各单位团组织的信息上报、采用、评分情况进行公布,年底将对本年度总评情况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对全年上报消息类信息少于12条或未按时完成专题报告上报的团组织,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优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各单位团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制订、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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