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公司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本网讯    11月9日,中铝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葛红林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实化,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葛红林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抓紧贯彻。《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抓学习上早动员,在抓宣传上下功夫,认真组织所负责的单位和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开展原原本本的学习,做到深学悟透、内化于心。同时,要外化于行,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切实把党规党纪立起来、严起来,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葛红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循。《准则》和《条例》分别确立了党员干部应当遵循的道德高标准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党组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坚持公私分明,要坚持崇廉拒腐,要坚持尚俭戒奢,要坚持吃苦在前,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要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要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要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葛红林强调各级纪委组织要运用好执行好。新的《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的《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学习好,运用好,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违反《条例》行为的追责力度。同时,正确把握好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通过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更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葛红林指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的讲话,并结合当前巡视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和巩固整改成果,加快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做到党风正、企风清,以优良的党风企风促进公司扭亏脱困和转型发展。

中铝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赵钊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并作了体会发言,公司助理以上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毛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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